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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热点问答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平行案件诉讼指引

潘祎 上海金融法院
2024-08-25

 系列报道 · 之七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平行案件审理集约化体现在哪里?一般审理流程是什么?诉讼活动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期“诉讼热点问答”栏目推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平行案件诉讼指引》,解答广大投资者在诉讼活动中的常见问题。

问题1

注册地在上海的某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我在此期间交易了该公司股票并产生了亏损。我想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主张损失赔偿,法院对该类案件的一般审理流程是什么?


答:上海金融法院对群体性证券纠纷采用示范判决机制或代表人诉讼机制予以审理。采用该审理模式下,具有代表性的示范案件和已进行权利登记的投资者参与的代表人诉讼案件一般先行审理、先行判决。示范判决或代表人诉讼案件判决生效后,对于具有共通事实和法律争点的平行案件,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意愿,通过“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化解纠纷,或者对平行案件进行集约化审理。详细规则可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5号)及《上海金融法院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等。


问题2


如何了解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情况并参与诉讼?


答:可登录“上海金融法院”官网首页(http://www.shjrfy.gov.cn/jrfy/gweb/index.jsp)点击进入“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了解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涉上市公司群体性证券纠纷案件的审理进程,包括示范案件的选定、生效情况,以及代表人诉讼案件的权利登记及代表人推选公告等,并根据不同情形参与诉讼。


1.如所涉证券群体性纠纷尚未选定示范案件或启动代表人诉讼程序,且该上市公司住所地位于上海,当事人或代理人可在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提交对该上市公司的起诉或调解申请,进行案件信息登记。法院将在登记的案件中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件,或对于符合代表人诉讼条件的案件适用代表人诉讼机制审理。


2.如所涉证券群体性纠纷案件已启动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在权利登记期间,符合权利登记范围的投资者可根据法院发布的权利登记公告申请登记,加入代表人诉讼。


3.如所涉证券群体性纠纷已选定示范案件或普通代表人诉讼的权利登记期间已届满,当事人可直接点击相应上市公司的链接进行案件信息登记。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移动端也已上线运行,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相关功能介绍和使用方法可查阅上海金融法院微信公众号(链接: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移动端上线啦!)。


问题3


在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进行案件调解或起诉登记,是否需缴纳费用?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是全国法院系统首个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在该平台进行调解或起诉登记,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而且无需缴纳登记费用。当事人及代理人应对登记信息和上传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当事人或代理人上传的材料须完整、清晰,同时登记的信息须准确,特别是开户证件号信息,否则会影响后续的交易数据调取和损失核定。完成登记后,投资者可通过平台及时关注案件情况并通过平台接收并查阅投资者损失核定意见书。


问题4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平行案件如何核定投资者可获赔偿的损失?


答:示范案件或代表人诉讼案件审理中,上海金融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投资者损失进行核定。平行案件审理中,一般委托示范案件或代表人诉讼案件选定的机构,依据示范判决或代表人诉讼判决确定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可针对损失核定意见书发表质证意见。


问题5

收到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损失核定意见书较专业,看不懂怎么办?


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阅读损失核定意见书:


1.阅看示范案件或代表人诉讼案件生效判决书,了解法院所采纳的损失核定方法的基本逻辑以及具体计算方法,包括可纳入损失计算的交易记录确定方法、买入均价计算方法,以及证券市场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损失的计算方法等。


2.核对第三方专业机构核定损失所依据的投资交易记录是否完整、准确。平行案件审理中,上海金融法院根据投资者提供的证券账户信息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取投资者交易记录,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核定损失。若投资者提交的开户证件号码错误,或者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基准日期间就涉案股票无交易记录,则损失核定结果显示为“无交易记录”或者“空账户”。若投资者对交易记录有异议应及时提出。


3.核查个案损失核定是否正确。若对于损失核定方法以及据以核定损失的交易记录均没有异议,可重点核查损失核定意见书中有无计算错误。若发现计算有误应及时提出。


问题6


我起诉的金额较少,平时较忙,平行案件审理有无更便捷的方式?


答:上海金融法院由专门审判团队,采用要素式全流程网上审理模式集约化审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平行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务。投资者可通过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在线庭审、异步诉讼等方式全程在线参与诉讼活动。


具体方式可查阅上海金融法院微信公众号。

链接:《金融案件线上诉讼百问百答(当事人/代理人篇 上》

链接:《金融案件线上诉讼百问百答(当事人/代理人篇 下》


问题7


我想委托律师参与诉讼,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投资者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授权委托材料,并避免同一诉求多次委托、重复委托情形。诉讼过程中及时关注诉讼进程,与律师共同完成证券交易记录以及损失核定意见书核对等诉讼活动,避免诉讼风险。


供稿 | 立案庭

文字 | 潘   祎

编辑 | 吴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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