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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正式揭牌成立了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律业资讯】

2017-08-20 战明 律所管理资讯

作者:战明


为了缓和网络纠纷数量的急剧增加带来的审判压力以及顺应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的大趋势。


全国电子商务之都杭州市在经历了2年多的网上法庭模式的创新探索的基础上,于2017年8月18日正式揭牌成立了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院的审判人员由6名有15年以上审判经验的员额法院组成。


下边是互联网法院的相关介绍以及笔者对互联网法院的一点浅薄的理解,希望能抛砖引玉。


互联网法院的特点


(一)法庭只需一名审判长,原被告在家就可以参加庭审

互联网法院把传统的物理的法庭搬到了虚拟的网络空间,改变了传统法庭的席位结构,互联网法庭没有了原被告席位、也没有了书记员席位,只剩下一个审判员席位,极大的简化了法庭的结构,同时原被告只要在家里或其他有网络的环境下打开脑就可以参加庭审,不用再跑去法庭参加庭审。


(二)受理案件范围主要是涉网的民商事和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不审理刑事案件

目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主要是涉网的民商事和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具体类型有6类,分别是: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域名纠纷和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不包含刑事案件。


(三)诉讼的全过程都通过网络进行

杭州互联网法院目前已经实现了整个诉讼过程的网络化,从起诉、立案、举证、开庭、到送达、判决、执行所有阶段全部在网上完成,以起诉环节为例,当事人遇到网购纠纷,可打开专门的网页或APP,先通过与公安对接的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身份认证,填写结构化的信息起诉或应诉,再通过网银或支付宝等支付手段缴费,立案后系统会自动关联电商平台订单提取证据。



互联网法院的积极意义


(一)方便了当事人打官司,打官司就像网购一样便捷

在互联网法庭下,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加庭审。而且对硬件的要求也很简单,只要有一台电脑,自带或外加一个摄像头,有稳定的网络传输就可以参加庭审,而且整个诉讼程序都是在网上进行,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尤其是方便了那些需要“出门远”才能参加庭审的人,实现了“打官司跟网购一样便捷”。


(二)减轻了审判人员压力,节省司法资源

众所周知,当前法院人少案件多的情况下,各级法院的法官面临着巨大的审判压力,而且随着互联网和网购的迅速发展,“网上纠纷”案件数量也越来越多,在这种背景下,互联网法院的出现,极大的节省了人力资本,提升了办案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


(三)改变了之前法院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局面


它实现了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的探索,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更好的维护了司法公平、正义。


整个杭州市各个区的涉网民商事案件和部分知识产权案件都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进行审理,突破了传统的属地管辖的限制,这样一来实现了互联网案件的集中那个管辖,避免了不同那个区域审判规则和方法有差别,避免了“同案不同判”现象,实现了审判标准的标准,更能体现出法院审判的公平正义。



互联网法院面临的问题


(一)案件适用范围和区域适用仍有限制

1、在案件的受理范围伤目前互联网法院审理的还仅是局限于涉网的民商事和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不包含刑事案件,根据今年政法会议透露的数据,中国网络犯罪占犯罪总数的1/3,并以每年30%的速度增加,所以网络犯罪难题互联网法院现在还无能为力。


2、在地域上,目前只有杭州市设立了互联网法院,地域范围狭窄。


(二)面临技术上的问题

互联网法院的审判需要各项技术上的支撑,对各项技术的依赖性高。如果在审判过程中数显了网络故障、电脑故障以及摄像头故障等问题,就会导致审判程序无法继续进行。


(三)证据的真实性和质证难题

互联网法院审判模式中,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都是电子证据,在虚拟空间的模式下,以及在缺乏法庭上面对面的接触的基础上,可能会出现证据的真实性性无法证实以及出现质证难等问题。


(四)可能形象法庭的权威性形象以及无法保障庭审秩序等现象

互联网法院在家里“聊天式”的审判模式,有可能会导致法院在人们心目中权威性、庄严性的形象和地位的下降,形象司法权威。同时当时人在审判过程中如果不积极配合庭审程序,扰乱审判秩序,甚至是“关机走人”,法院也没法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制止,而只能被动地事后采取相关措施惩罚。



对于互联网法院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互联网法院刑事案件审判的探索

在网络犯罪数量占比重大以及增长速度迅速的情况下,互联网法院能否突破涉网民商事和知识产权案件的限制,在刑事案件的审判进行尝试,以及如何保障审判程序得到更好的保障可能是未来互联网法院发展将会考虑的问题。


(二)其他区域地区的探索

杭州因其电子商的发达以及2年的探索已经正式建立了互联网法院,未来其他城市特别是像北上广深这样的特大城市,可能也会在学习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实际也进行互联网法院探索。


(三)互联网审判本身自带弊端的提升

如上述,互联网审判自身还面临着一些弊端,如何在发挥互联网审判的优势的情况下,降低互联网审判技术难题,以及保持法院的权威形象应该也是未来互联网法院发展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四)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结合

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现在已经成为了关于未来发展的两个最热的两个话题,互联网法院以后的发展也很有可能会跟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相结合,更好的发挥互联网的潜力。


互联网法院的第一炮已经打响,但未来互联网审判模式将会得到怎样的发展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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