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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钱江火灾真相出来了,涉及哪些法律问题?高楼林立时代,防火该怎么办?

2017-06-25 消防知识宣传

        蓝色钱江放火案追踪☞:一图还原救援现场

        6月22日早上5点多,杭州之江路一栋高层住宅起火,起火点位于18楼,火势很大!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y1319rif398&width=500&height=375&auto=0火灾视频

着火楼层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m13196b6b7i&width=500&height=375&auto=0房屋内部已烧的面目全非

她和孩子们最后倒在哪里


离起火点最远的女儿房间

△“蓝色钱江”火灾现场示意图(点击放大)

        据说,消防员找到受害人的时候,房内并没有过火,但是全部都是黑烟,受害人也是脸面部全黑,系呼吸大量黑烟所致

        经过公安机关审查,保姆莫某某初步交代了其于当日5时许使用打火机点燃客厅内物品实施放火的犯罪事实

       三个可爱的孩子和孩子母亲的生命逝去了,令人痛惜不已。大家无不期盼法律对纵火凶徒予以最严厉的惩处。

       如此人间惨剧,让人思考很多很多……

       首先,犯罪嫌疑人莫某某涉嫌放火罪在押,如果经过司法调查,能够证明其为图财害命,掩盖罪行,实施放火,主观上具有故意杀人的故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无论是放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刑法》规定的最高刑罚都是死刑。正义的人们一定会迎来公正的判决。

       其次,据媒体报道,犯罪嫌疑人莫某某是上海市某家政服务机构介绍给受害方的。按照商务部《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行业标准,家庭服务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指派或介绍家庭服务员和提供服务,有如实提供家庭服务员的道德品行、教育状况、职业技能、相关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的义务。如经调查,莫某某确实存在逃债、赌博等问题,该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按照《消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如果确实存在媒体报所报道的,消防水压不足,烟感报警和墙壁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不好用,以及初起火灾扑救不力等问题,那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如果前述的消防设施确实存在不好用的问题,那么依据《消防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在消防设施的生产、安装、施工、检测和维保等各个环节中,问题出现在那个环节,那么相应的企业就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可能。

        最后,公安消防队实施火灾扑救是有法可依的。公安部《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规定, 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指挥员应当立即组织火情侦察,查明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和救援方法及防护措施及其他情况,同时确定灭火战斗展开形式,实施灭火救援。其中,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地点及抢救、疏散的路线,应当是部署主要灭火力量的重点部位。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还规定,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迅速抢救疏散,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按要求抢救人员。通常情况下,公安消防部队扑救火灾时会有摄()像员履行现场摄()像职责,比较大的火灾还设有通信联络组,保持现场与作战指挥中心的不间断通信联系,传递现场图像和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坊间流传的视频显示,受害者家属对火灾扑救提出了一些质疑,待火灾现场扑救摄(录)像资料公开后,真相自然大白。

        高层火灾,困惑问题探讨?

        1、大家都认为没有听到楼层警报器报警,这个是怎么回事?

        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由于场所使用性质、人员密度不同,建筑防火要求是不同的;该居住建筑目前已入住,共25层,超过19层,属于一类高层建筑,适用于原GB 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规范适用于2015年5月1日后报审的建筑),由于该建筑不超过100米,该居住建筑仅在“走道、门厅、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设置火灾探测器,不包括住宅部分;无喷淋系统;

        火灾发生初期,由于入户门阻隔,烟雾仅在房间内蔓延,当烟气较多时会逐渐蔓延到走道内,这时火灾探测器才会先消防控制室报警(这个时期火灾已处于猛烈燃烧阶段了),如消防控制室消防主机在自动工作状态,会启动楼层声光警报装置,符合联动条件还会控制电梯运行、切断室内电源,消防控制室收到报警信息后也可手动启动消防警报设备,引导疏散人员;

        新建筑规范是怎么要求的?

        2、消火栓水压的问题:

        原高规要求参考如下,

        7.3.5 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高层建筑群,可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泵房、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的容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高层建筑计算。高位消防水箱应满足 7.4.7 条的相关规定且应设置在高层建筑群内最高的一幢高层建筑的屋顶最高处。 

        7.4.7.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18;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12m³;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6.00

        7.4.7.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 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 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 100m 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 0.15 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水压不足,原因有很多,可能是高位水箱间无水、也可能是增压系统存在问题或某个阀门未开启或管网存在渗漏无法保压,具体原因有待消防部门查证;突发火灾,使用室内消火栓,可按下消火栓按钮,手动启动消防栓泵进行增压;

        3、推窗只能开六七厘米?发生火灾时无法快速、有效进行自然排烟,造成烟气大量在房间内聚集;如入户门逃生通道被堵,无法通过第二紧急出口(窗户)避险;

        4、通体幕墙玻璃,自带新风系统和空调系统:新风空调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火灾烟气蔓延(一般都安装有防火阀),玻璃幕墙,由于玻璃不是防火玻璃,火势较大时会引发室外立体火灾,火灾沿幕墙向上蔓延,进而蔓延到楼上室内;

        5、家庭装修:使用的软包、墙纸、吸音棉、吊顶、窗帘、家具等,这些都是可燃物品:一旦引发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威胁住户人身安全;

        6、物业初起火灾处置不力;

        高层建筑火灾,重在防范,自防自救,几点建议:

        1、目前很多住宅建筑住户室内无安装火灾探测器:建议室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每个房间安装1支,每月自检1次,每年更换1次电池;7*24小时“站岗执勤”,火灾初起能够及时发出警报,提醒住户及时处置初起火灾,避免小火变大灾;

        2、对住宅进行一次消防体检:检查电气(器)线路有无老化,插线板多久未更换了,厨房油烟罩油污、燃气胶管是否超过18个月、家中是否超量存放危险品、有无卧床吸烟的习惯、小孩子玩火吗?家中的外窗能否开启,能否作为第2紧急出口避险;阳台不要放置可燃物;物品与电气线路保持距离;

        3、装修时:使用阻燃、不燃材料,控制可燃装修材料使用量;不更换入户防火门;

        4、家中配置逃生灭火器材:小型灭火器、防烟面罩、高空缓降器(需提前安装固定点),如家中窗户无法开启作为紧急逃生出口,家中还需备1把榔头;

        5、家庭成员全员掌握逃生避险、初起火灾处置基础知识,制定一个火灾避险预案,并进行桌面推演,讨论方案是否可行;

        6、了解公共消防设施位置、使用方法、工作状态:

        查看本楼层是否配置公共灭火器、消火栓的位置;

        火灾探测器是否闪烁(指示灯闪烁是正常监控状态、常亮为火警状态、熄灭是故障状态);

        查看疏散楼梯间防火门是否完好、能否保持常闭,防火门有无上锁、楼梯间有无堆放杂物堵塞安全出口情况;

        疏散指示是否完好、通电;

        发现隐患,及时督促物业整改或拨打96119举报;

来源:曹刚律师、钱塘晚报、消防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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