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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裁判的假冒官员案

王学堂 法律学堂 2024年08月27日 09:01

读唐诗,学法律。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忆江南·江南好》)

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洲古渡头,吴山点点愁。思悠悠,恨悠悠,恨到归时方始休,月明人倚楼。(《长相思·汴水流》)

不用我多说,大家都知道,我们今天写的是白乐天先生。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但后人只知大诗人白居易在文学上的造诣很高,却鲜有人知道他竟是一名的大法官。这样的角色转折有点大啊!

白居易做过地方官,调任刑部后,历任刑部侍郎、太子宾客、太子少傅、刑部尚书等职。正是因为有这些从政经历,使他接触过很多刑事与民事案件,断过不少要案奇案。他将那些形形色色的案子撰写成断案“判决书”,这些判决书加起来有一百多例,被后人称为《白居易百道判》(又因用甲乙问答方式为体例,亦称《甲乙判》)。

《百道判》不仅写得文采斐然、妙趣横生,细品慢读,书中判决的案例每件都公正严明,既合符法度,又能兼顾人情,由此可以看出,创作出大量文学作品的白大诗人在断案方面更彰显他耿直刚正的品格与过人的才智。

2010年导演姜文的大片《让子弹飞》,我很喜欢,讲的是麻匪半路劫火车,然后冒充县长上任的故事。

据说在历史上,这种事情竟然真实的发生过!

明朝崇祯年间,朝廷委派一名于姓官员前往广州雷州接任知府。快到雷州境内的时候遇到一伙山贼打劫,全家老小全部被杀害。劫匪事后搜索钱财的时候才知道,杀的人是未来的雷州知府老爷。

土匪头子从容的拿起了朝廷文牒,换上了于老爷的衣服,让一众山贼扮成家丁保镖,拉着自己的草莽队伍马走雷州,从容上任。古代没有现在这么多先进的通讯技术,官员的上任凭证仅仅是自己随身携带的一纸文牒,也没有现在的组织部长陪同、上级主官出席领导干部大会这样的模式,雷州的属官和乡绅看到文牒就如同看到了知府老爷,谁又能想到他是个土匪?

就这样,冒名顶替的土匪老爷,踏踏实实的住进了知府大宅,一直做了两年的官老爷。在做官期间雷州的大案小情竟然能够真的秉公办理,使得雷州百姓都称他为“于青天”。

但只要作恶,总会事发。据《雷州志》记载那个被杀的知府,儿子当年因为身体不适呆在老家没有同行,后来到雷州认亲时发现了情况有变。于是案发。

锦衣卫听闻这件事情之后,都觉得非常棘手:一方面是官声清廉的知府于大人,另一方面是那边于家亲戚的联名上书,最终由朝廷下派的锦衣卫官员设了一场宴席,设计把土匪老爷抓获。(《明史·雷州志》)

对这种假冒官员怎么处罚,相信是个大问题。一边是官声很好,一边是杀人越货,怎么样取舍?

大诗人,不,大法官白居易早就想到了。《百道判》中就有这么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钦差大臣”案。

丁伪造档案材料,在某地当官数年。“得丁冒名事发”,司法部门准备对其按律定罪。这时,丁的顶头上司节度使出来为其求情,“奏丁在官有美政”,认为丁这个官虽然是假的,但干的事却是真的,他在任上勤勤恳恳,实实在在为百姓办实事、解难题。“请免罪真授,以劝能者”,请朝廷念在丁造福一方的份上,免去他的罪过。最好再下道真的告身,让他光明正大地继续在该地当官,现在人才难得啊!“法司以乱法不许”,节度使的意见报上去后,司法部门大怒:假冒朝廷命官不但无罪还有功,简直是岂有此理,坚决给驳了回去。

得丁冒名事发,法司准法科罪。节度使奏丁在官有美政,请免罪真授,以劝能者。法司以乱法,不许。

白居易对此作了论证:

“宥则利淫,诛则伤善”,此案看起来有两难之处。赦免丁吧,可能会让其他人群起效仿,而且百姓会认为冒名顶替的假官要比朝廷委派的真官好,朝廷颜面何在?依法治罪吧,丁确实干得不错,百姓听闻后可能会伤心。

看起来令人左右为难,但做事必须有一定原则标准,“失人犹可,坏法实难”,错过一个人才还可以再选,我大唐天下之大,四海之广,人才济济,还愁找不出丁这样的人?一旦在法律上开了宽纵罪犯的口子,那还要不要法度,谁还会相信政府会秉公办案。

“见小善而必求,材虽苟得;逾大防而不禁,弊将若何?济时不在于一夫,守法宜遵乎三尺”,我大唐虽然在走下坡路,但挽救危局的希望不能寄托在像丁这样的一两个人身上,只有依法治国,依法理政,依法断案,才能真正复兴大唐。因此,对丁必须依法制裁,更不能正式授予他官职。

“宥则利淫,诛则伤善;失人尤可,坏法实难……见小善而比求,材虽苟得,逾大防而不禁;弊将若何?济时不在于一夫,守法宜遵乎三尺。盍惩行诈?勿许拜真。”

这样的裁判真是做到了情、理、法的有机统一。

或许有人会问,古代有假冒官员的案件,现在有这样的事吗?有的。

从2010年开始,一个叫赵锡永的人自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司长”,在湖南娄底、云南昆明、玉溪等地行骗,不少政府官员信以为真,甚至聘其为政府顾问。2013年3月国务院研究室下发通知,称没有此人,请云南省办公厅“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揭露赵锡永的诈骗行为”。云南各地也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要说骗子赵锡永,其实还是小菜一碟。他的祖师爷——曾任钦差大臣柳州市委副书记刘和平那才更叫绝。

刘和平,男,约1964年出生于甘肃省清水县。1981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据北京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刘和平于1990来京,结识了总参管理局局长刘世伦少将。当时,刘和平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干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副局长等身份,骗取了刘的信任。1994年,刘和平谎称个人档案在部队期间丢失,通过刘的授意,伪造了军队驻京某部副局级干部的全套个人档案。

此后,刘和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雷宇,将伪造的个人档案转到电子工业部,定为副局级干部,后经中组部调配局局长薛德堂、中组部部务委员、组织局局长付思和推荐,于1995年5月,被派往广西壮族自治区,由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任命为柳州市委副书记。就这样,果戈里的名剧《钦差大臣》的故事,活生生地发生在中国当代官场。

刑满释放人员刘和平,打通关节,伪造档案,以挂职干部身份,成为中共柳州市委副书记,任职数年间,据称居然大刀阔斧的改革,其政声颇佳。 刘和平年轻气盛,对官场做派风俗并不遵从,常年手持党章,动辄要求干部“背党章”。

1998年1月11日,因“涉及国家秘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不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招摇撞骗、诈骗案,被告刘和平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据说,刘和平的暴露也属偶然,挂职期满后,刘和平不想离开,希望能继续在柳州任职。1996年5月,胡JT经过柳州视察,当地市委领导为刘和平留任的事请示分管组织人事的胡,称刘和平在柳州工作期间,政绩突出,希望中央能够同意刘和平留任柳州。结果,这一请示后“查无此人”,反而让刘和平东窗事发。

这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立即就报。

1100多年前的白居易对这类案件早就有了裁判。1100多年过去,仍然有刘和平这样的假钦差大巨。看来,太阳底下真的没有新鲜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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