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首发 | 未来是否会出现大体量的互联网知识公司?

2017-02-05 方军 WorkFace

通告:2017年3月WorkFace春季大会将围绕互联网知识经济开展热烈讨论,是否会出现互联网知识经济的春天,方军带领我们一起探索!




一条陈述能称得上是知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它一定是被验证过的,正确的,而且被人们相信的。

——柏拉图




方军 | Facer,WorkFace社群智库召集人

资深互联网人,跨界于技术、管理与内容,近期重点关注互联网知识产品与平台。曾任创业邦执行总裁、现代传播集团CTO,有超过15年的互联网与知识产业从业经验。201611月出版《创意,未来的工作方式》(中信出版集团)一书,新书《互联网知识经济》即将出版。




面向个人的互联网知识经济

本文摘自方军新书《互联网知识经济》,全网首发。

编者:如何为“知识”找一张配图是很挠人的,最后还是找来这颗著名的苹果。当创业的浪潮来到知识的专属领域,会发生什么?(by laopan)

通常认为,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最早在1960年代提出了“知识经济”与“知识工作者”。在1992年的《后资本主义社会》中,他进一步提出,知识从“存在”变成了“实干”,从个人利益变成了公共利益。他说出了那句关键的名言:“知识是今天唯一有意义的资源”,这句话的力量不亚于弗兰西斯·培根所说的“知识就是力量”。

德鲁克把知识的转变分成了三个阶段:从1750年开始的第一阶段,知识被用于生产工具、生产过程和产品,开创了工业革命。从1880年开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第二阶段,知识被应用于工作,开创了生产力革命。二战后是第三阶段,知识被用于知识本身,对应的是管理革命。德鲁克关注的是管理,在他看来,提供知识以找到应用现有知识创造效益的最佳方法,就是管理。

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The Knowledge-based Economy)这一观念后来热门多年,但基本上没有离开德鲁克所界定的概念。在我看来,后来最关键的补充来自日本管理学者野中郁次郎,在1995年《创造知识的企业》中,他指出了暗默知识和形式知识之间的相互转换的知识创造螺旋过程。他也把企业看成是创造知识的组织,他从企业视角出发说,最有价值的知识不是从别人那里获得的,而是我们自己创造的。

虽然知识经济常与信息经济一起讨论,但不管是德鲁克还是很多后续探讨这个议题的人,都没有真正赶上之后25年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我们因而看到很多对于知识经济的论述是停留在互联网之前。互联网前身阿帕网被创造出来的部分原因是科学界为了进行学术知识与信息的交流。现在,互联网已经成为全球信息与知识的存储、交换、创造的载体,它超越了德鲁克和野中郁次郎所说的组织,成为知识的栖息地。

自互联网商业化应用以来,人们用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来改变媒体、改变零售、改变社交、改变服务交易,人们也设想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带来的未来。但知识似乎从未成为互联网产业的热点。到2016年、2017年,突然间一个转折点到来,知识成为了关注的焦点,更准确地说,是互联网可以称为知识传递与交换之地。

在中国,收费知识产品、知识服务等突然间开启了一波大浪潮。更特别的是,中国似乎成为互联网知识经济的创新之地,这部分是因为,过去,在中国市场没有足够多和足够好的知识产品供应,我们作为消费者也没有形成很固定的知识产品消费习惯。在原来知识产权保护到位、内容与教育形式丰富、专业知识服务丰富的美国等市场,反而可能呈现一种所谓的“发达社会的诅咒”的状态,不易出现相关的创新。在中国,移动互联网、移动社交和自媒体的高速发展使得新形态知识产品与服务更容易涌现出来。

围绕互联网上信息与知识现象出现大量的新观念:比如直接对产品的界定称之为“收费知识产品”、“付费内容”;比如从生产者角度出发称之为“知识服务”,自称是“知识服务商”;比如从平台方视角出发称之为“知识市场”;比如从行业称之为“知识变现”、“知识付费”、“内容电商、“知识电商”;比如创造新概念如“认知革命”、“时间战场”;又比如延续和扩展之前的概念如“认知盈余”、“知识分享经济”、或强调投资价值的“IP”概念等;比如从个人角度出发强调新消费与学习方式、提出“知识消费升级”、文化消费升级等。当然,我们也可以从商业角度进行很直白的思考:知识卖钱行不行?知识大规模卖钱行不行?

我们想称这波浪潮为“互联网知识经济”。我们认为,对于互联网给知识带来的未来可能性还在开启的过程中,我们可能进入一个互联网上的基于知识的经济,也就是互联网知识经济。其中发生关键变化的不是知识,而是经济;不是知识,而是产品、服务、平台。


这一波互联网知识经济的创新,主要发生在面向个人的知识产品与服务,互联网平台和知识明星是推动变革的力量。如果既有领域看,我们看到的是信息与知识的三个主要业务形态媒体、内容、教育的融合。互联网对媒体、内容、教育分别变革之后,开始推动三者的融合,新的机遇、新的产品、新的关系正在涌现。

这一波的付费知识产品,可能只是互联网和信息与知识的新关系的一个开始,甚至是互联网的新开端——互联网从“流量逻辑”走向“价值逻辑”。为知识付费,如果用互联网的术语说,就是金钱价格成为了新的过滤器,人们选择了支付适当的金钱来换取价值。在互联网中,特别是在信息与知识相关的产品与服务中,我们支付的方式有三种:金钱价格、时间、社交货币。明确地考虑所支付的和所交换得到的,使我们的关注重心转向了价值。

互联网也在继续重塑知识。知识是水,容器决定它的形状。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知识创造、存储与传递的容器,第一次人类真正拥有一个全球互联的知识体。这个网是最聪明的那个——按互联网专家戴维·温伯格在《知识的边界》中所说,“当知识变得网络化之后,房间里最聪明的那个,已经不是站在屋子前头给我们上课的那个,也不是房间里所有人的群体智慧。房间里最聪明的人,是房间本身:是容纳了其中所有的人与思想,并把他们与外界相连的这个网。”互联网变成了我们的“超级大脑”。

如果我们回头去看德鲁克对知识经济的界定,他定义的范围比我们现在说的要大,他认为所有产业都跟知识相关,他在25年前写道,“在过去40年里成为经济中心的产业,一直把信息和知识的生产和销售而不是物品的生产和销售作为其业务。”“过去40年,无论什么传统产业之所以能成长壮大,是因为它们围绕知识和信息进行了重新改组。”他还形象地说,“制药业的实际产品是知识;药片和凭处方供应的油膏仅仅是知识的包装物。”他所预测的趋势还在延续,各产业所售卖的产品和服务从本质上都是知识,我们预测在未来十年,随着知识在产品和服务中的比例进一步提高,知识可能成为一种与消费者接触的入口。

关于知识,互联网带来的不只是经济变化,也是事关的知识的创造、传播和我们每个个体的精神生活。25年前,德鲁克说,“称我们的社会为“知识社会”可能为时过早(而且肯定太放肆)”。现在,称我们所处的是互联网知识社会也太放肆,但我们是否可以冒险一试?

 互联网知识经济与我们的关系

这一波互联网知识经济浪潮,出现的主要是面向个人的信息与知识产品,它的范围涵盖了过去的媒体、内容、教育等领域,出现很多创新的产品与服务。从用户这一方看,人们学习新知与革新观念、快速与有效学习等各种需求都浮现出来。在本书中,我们把互联网知识经济中的角色分为三种:1)知识平台;2)知识生产者,也称知识极客/知识匠人;3)知识消费者。其中,平台也是由人组成的。

在这里,我们把人群分成十类,他们是面向个人的互联网知识经济的十个面孔。我们这本书可能略有侧重,但总的来说是写给这十类人的。


1.       用户与受众:大量的人仍处在被动的受众与用户的状态,这一波最大的变化是出现活跃的消费者,他们参与线上互动、参与线下社群活动、深度地学习和输出。

2.       媒体人:就是以媒体方式生产、发布、传播信息的人,既包括属于机构媒体的,也包括运作自媒体,或者其他以传播为主要属性的人。

3.       内容生产者:这里用内容生产者指所有以生产可售卖内容产品的人,它既包括生产者如作者,也包括内容生产链条里的其他人。

4.       教育者:教育者的典型形象是“老师”,也就是通过授课等交互方式传递信息与知识的人。

5.       原创者:是原创信息与知识的人,可能是小说家、学者、思想家等。过去几年“IP”热潮,其部分正面意义就是给原创者以价值认可。

6.       负责商业化的人:只要以商业化运作,都有人是负责将信息与知识产品变成收入,他们可能是销售广告的、售卖课程的、售卖图书的、做个人经纪等。在互联网知识经济中,这些人的角色开始融合,变成全新的群体。

7.       社群运作者:在互联网知识经济中,新涌现出来的角色之一是社群运作者。从公司式组织体系、雇员关系,转向平台化组织体系、联盟关系,社群成为连接人群的新方式。这里说社群,我们指的是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建立紧密的人际连接,有时,我们把线上产品称为社区,而仅把线下称为社群。

8.       CEO:之后三类人是产业、产品、资金的组织者角色。我们这里用CEO指代设计、运营某个实体的管理者们。其实我更愿意称这类人为“系统架构者”,但这个名字似乎不能凸显和强调他们在商业上的野心。

9.       产品设计者:互联网知识经济带来的是新产品与服务的大爆发,这些产品设计者设计和开发的可能有:互联网产品、信息与知识产品、服务设计、商业化产品、社群产品等。

10.    投资人:互联网知识经济中的“互联网”和“经济”两词都已经反映了它与商业、投资之间的紧密关联,投资者也是它的十个面孔中至关重要的一个。


名词解释:什么是知识?(来源于网络)

知识是人类在实践中认识客观世界(包括人类自身)的成果,它包括事实、信息的描述或在教育和实践中获得的技能。它可以是关于理论的,也可以是关于实践的。在中,关于知识的研究叫做,知识的获取涉及到许多复杂的过程:感觉、交流、。知识也可以看成构成人类智慧的最根本的,知识具有一致性,公允性,判断真伪要以逻辑,而非立场。知识的定义在中仍然是一个争论不止的问题,罗伯特⋅格兰特指出,尽管“什么是知识”这个问题激发了世界上众多伟大思想家的,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界定。[1] 一个经典的定义来自于:一条陈述能称得上是知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它一定是被验证过的,正确的,而且被人们相信的[2] ,这也是科学与非科学的区分标准。


从类型学看,知识可分为简单知识和复杂知识、独有知识和、具体知识和抽象知识、和等。20世纪50年代,世界著名的科学学大师迈克尔⋅波兰尼(卡尔⋅波兰尼的弟弟)发现了知识的隐性维度,并认为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发现。[1]


知识的概念是哲学认识论领域最为重要的一个。




图书封面机器人形象为资深设计师李智设计的星际矿工(ZERO INBOT)系列形象。


星际矿工的故事

李智

 

每当我仰望星空的时候,都会被深邃的宇宙吸引,我喜欢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中揣测并幻想:宇宙中还有其他生物吗?它们长什么样?会不会也在经历一场奇幻的冒险?有太多问题和猜测,于是我把它们画了出来,产生了这个系列。

 

这个系列形象叫作INBOT,即星际矿工。它们是一群小而强大的生物,看起来都是独眼机器人,有一点萌。实际上,它们很厉害,有电锯手,还有海盗钩等一些自己发明的怪武器。我试图营造出这些反差,制造乖又虐的感觉,希望你在觉得它们可爱的同时,也能从中获得乐趣。

 



通告:2017年3月WorkFace春季大会将围绕互联网知识经济开展热烈讨论,是否会出现互联网知识经济的春天,方军带领我们一起探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