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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轮班制度怎么改?问题不在人力不足,而是滥用人力与劳逸不均!

LBS 2024-01-08

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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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台湾省媒体
仅代表我国台湾省地方现象,勿过多联想!

警政高层根本不欲进行人力制度改革


我国台湾省大法官于2019年11月29日公布释字第785号解释,认为省里《公务员服务法》等规定没有对于业务性质特殊机关实施轮班、轮休制度,设定任何关于其所属公务人员服勤时数之合理上限、服勤与休假之频率、 服勤日中连续休息最低时数等攸关公务人员服公职权及健康权保护要求之框架性规范,不符《宪法》服公职权及健康权之保护要求。


此外,针对上述公务机关基层服勤人员超时服勤,却又得不到适当评价与补偿的特殊「做功德」文化,大法官也认为,公务人员保障法未就服勤时数及超时服勤补偿事项设置必要合理之特别规定,与《宪法》第18条保障人民服公职权之意旨有违。




大法官并要求相关机关应在大法官解释公布之日起三年内,上述法规应进行合乎宪法意旨之修正。


两部门:超时加班严重违法,可明确拒绝!


从该解释迄今时隔约两年后,我省“内政部”警政署于去年底以110年11月5日警署行字第1100154395号函至地方警局,使其在各分局择一20人以下之派出所或分驻所「试办」每月延长办公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每次换班时至少11小时连续休息时间之公务员服务法草案内容。


然而层层下达的公文却白纸黑字藏着「阳谋」, 在在显示警政高层根本不欲进行人力制度改革的司马昭之心。




公文里白纸黑字的阳谋、偏差的阶级观念


据悉,有地方警局试办方案的公文中直接以白纸黑字指示所属试办的目的是「发掘各单位或勤务态样,『不』适合公务员服务法草案的办公时间上限、休息时间等规定」,并要求所属轮班制单位检视上述草案窒碍难行而「有修正草案或授权另外订定规范必要」。


这样白纸黑字的试办目标已经明文下达,在警察体制森严的阶级制下,下位者如何违反上位者的意志,试办出一个和上级设定目标不同的结论?



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必然是中阶警官主动输诚,并要基层主动放弃“宪法”与法律保障的办公时间上限等权利。


最后导出「上位者没有反对修法、一切都是基层自愿放弃权利做功德」的一场中阶与基层警官与警员「弱弱相残」的大戏。


申言之,这个「试办」说穿了,就是警政高层往下层层交代,要求中阶警官配合「演戏」,导出公务员服务法草案的规范不适合警察单位,而试图把警察机关作为大法官解释意旨与法定保障「化外之地」的藉口。


如果对警界和媒体文化有所了解的话,就应该能猜到这场大戏,自然也少不了警政公关与媒体的相互为用,以及出现反对改革「自称基层」不知名警界人士。


果不其然,没多久后便出现媒体报导《警政署试办'所长上班12小时“ 基层批:警力根本不够!〉,却不思问题根本不是警力不够,而是大法官解释已经公布两年余,为何警政署还不能找到兼顾宪法人权与公务效率的解决之道,反而一位要求基层公务员牺牲人权「相忍为“国”」?


然而,这种牺牲的目的,真的是为了省里,还是为了上级弱弱相残的升官之路?



更离谱的是,竟然还有警政署警官受访,毫不遮掩地向媒体批评年轻世代的人权价值:「年轻警察认为他们这一代再怎么用力存钱,怎麽厉害理财,还是追不上房价,所以转而追求有品质的生活,才会对勤务及休假斤斤计较」


然而,这些高阶警官不但不思世代不正义的问题是谁造成的,甚至将基本人权的观念解读为所谓的斤斤计较,此种上位者阶级制的陈旧思维,令人瞠目结舌。


问题不在人力不足,而是滥用人力与劳逸不均!


就笔者所知,在目前我省所谓以「财政不足」为借口的文化下,警职人员若服勤时数过长,无法请领加班费或超勤奖金时,现行实务多是以40小时换乙支嘉奖,事实上已经几乎等同于「免费加班」的「做功德」。


(按:这样的公务文化,也不是警察机关所独有,以笔者过去在检察机关服务的经验,也有一样的问题,在加班费不足的现实下,超过一定时数的加班,全当作” 做功德“)。


这种“免费加班”的“做功德”文化,导致警察人力变得十分廉价,因此警察高层时常滥用人力,例如:


盲目追求绩效,甚至制造案件、滥行移送,使得我省侦查机关沦为血汗工厂,不但警察穷忙,检察官也沦为不起诉处分产生器,更在无形中增加冤案的危险。


遇到新闻渲染、民粹喧嚣的案件,不思治本之道,反而在迎合民粹与争取选票的政治考量下,挥霍警力进行没有意义的勤务。


近年来一旦某地区发生「打架」事件,便全部警力洒下去作秀,便是最明显的例子。


诈欺案件在难以追诉境外集团的国际现实下,为了给民众交代,于是集中火力「抓车手」,不只衍生出近年来具有重大争议的「斩手专案」,造成内部争抢绩效的恶劣竞争环境、引发基层警察铤而走险而违法甚至判刑;更创意十足的想到把警力洒下去,让警察在ATM旁站岗,问题是全台湾有多少ATM?这种政策真能治本?


警察取代防疫主管机关,非洲猪瘟入境,警力洒下去前往各小吃部清查猪肉来源;新冠疫情期间,警方沦为合法性有争议的「无令状通讯监察」打手,在没有法院令状下忙着调通联和分析通联资料,或滥用警力肃清反对意见,大量滥行移送但根本不成立的「假消息」便是显例。


公安局开通派出所24小时涉疫直通服务热线,由民警负责值守接听和处


警界内部诟病已久的,华而不实沦为「大内/外宣」的公关部门「小编文化」,耗费警官与警员的人力经营粉专,甚至推出「按赞记嘉奖」的滥行嘉奖,不但愚弄大众,也使得体系中被利诱的警职人员不再专业思考而平庸化。


路上有人车子抛锚、路人钥匙掉水沟,竟然要求警察帮忙推车、捡钥匙;又或者宠物爬上屋顶「救猫」、「救狗」等根本不属于警察勤务的事件,警局小编还可以发文「好人好事」大内宣......


因为警力「很便宜」,做这些不务正业、舍本逐末的事情,也可以博取媒体报导,增加单位或长官知名度。



两岸110 这点还挺像的呢…


在这种升官文化的恶性循环下,我省警察体系文化日益堕落,而警职人员也没有时间真正进修理论与实务的专业,更不思考如何运用妥适的法定方法执行合法勤务,反而越来越偏离其本业。


雪上加霜的是,我省公务机关中始终存在冗缺与冗员,加上不公平的考核制度,形成「能者多劳」、「废者恒闲」的文化,在阶级森严与权势关系封闭的警察文化中,反对意见不是被消灭、便是被压制不敢出头,导致体系内人人都知道警职工作严重存在劳逸不均的问题,但人人都默许此种情况发生。


最后,认真的基层人员无穷无尽的轮班与加班,在省里真有重大紧急事件难以发挥有效率且专业的作用,反而沦为满足长官升官以及媒体营销、欺骗大众、自愚愚人的目的。


「重大紧急事件」不是滥用警力的遮羞布,回归专业与效率才是正途


警察机关并非巨婴文化下的托婴机构,不应以集体纳税人的公务资源作为服务某些「会吵会闹」的理盲民众。应付媒体以及盲目的民粹舆论的「为民服务」,并非所谓「重大紧急事件」。


苟省里或社会发生重大紧急事件,需要及时投入警力或相关公部门人力处理,那么,有关主管机关应该事先就事件类型盘点具体应变措施以及所需要的人力调度方式,以寻求最有效率且专业的解决方式,而不是发生事故时才慌忙的调度大量轮班人员在媒体与公众前充场面,更不应动辄把重大紧急事件搬出来当成借口,作为滥用警力、违反“宪法”人权保障的遮羞布。


希望我省警政主管机关能够正视长期以来警方乃至整个公务体系人力资源滥用、劳逸不均,才能在人权保障中达到专业与效率的法治要求。

来源 | 台湾省媒体
仅代表我国台湾省地方现象,勿过多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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